10.3969/j.issn.1001-8565.2009.03.046
论生命伦理学视阈下的受试者权利保护
在人体试验中,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是研究者的义务,同时也是受试者应该享有的权利.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映射了受试者以下权利:自我决定权、知情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和安全权、及时救治权、获得补偿与赔偿权、公平对待权.当法律、法规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时,作为研究者应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来考虑并保护受试者的权利.
生命伦理学、人体试验、受试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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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一般理论)
200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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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1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