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565.2007.06.001
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从科技成为强势文化存在对伦理的排拒倾向,以及科技负面效应显现催生了生命伦理学的二个层面,论述了树立新的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同时论述了科技与伦理不是对立而应是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说明了确保科学技术公平、公正为人类利益服务,是全体科学家和伦理学家的共同社会责任.
科学家、生命伦理学、良性互动关系、科技、责任、文化存在、伦理学家、科学技术、共同社会、公正为人、负面效应、类利益、倾向、公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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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一般理论)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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