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565.2007.01.010
安乐死立法移植我国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对特定群体的问调查等方式,分析了安乐死问题在中国面临的现状,认为其存在具有两大特点:第一是要求实施安乐死的人数高量性,第二是对安乐死持宽容、支持态度的人数呈多数性.我国立法机关对安乐死多年来持续采取的回避砇,无助于司法实践中这个困惑的伦理型法律难题的解决.可以肯定,在我国引进安乐死法律制度利远大于弊.当然,从技术层面来说,如何从国外引进安乐死法律制度,仍值得理论界的控入讨论.为确保安乐死制度不偏离该制度的预设目的,需要对安乐死措施作严谨的规范.安乐死法律制度应当存在自愿、适合法定条件、严格程序、无钱治病排除、冷静思考期设置、操作医生资质、安乐死种类法律限定和随时撤回申请权等重要的操作原则.
安乐死、故意杀人、合法性、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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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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