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565.2004.04.020
论医患双方的利益冲突及其调节
@@ 所谓利益,就是指一个人应该享有和可以享有的有利于、有益于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事物,"应该享有"是从应然的、道德的角度,也即人权角度而言的;"可以享有"是从实然的、法律的角度,即可以实现的法定权利角度而言的,利益这两个层面的内容也即尚未法定化和已经法定化的利益.[1]利益被法律确认后则变成权利,其利益主体也就成为权利主体.
医患双方、利益冲突、权利主体、法定化、物质和精神、利益主体、法律确认、法定权利、人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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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52(一般理论)
200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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