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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900/j.cnki.zylf1995.2015.04.002

吸毒者吞食异物后的处置

引用
目的:探讨吸毒者吞食异物后的处置。方法:采用复习文献方法,对文献进行摘录、归纳、概括、综合并结合相关法规和临床经验。结果:异物在食管第三狭窄以上,由办案单位负责在医院处置,异物取出后,无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应收戒;异物通过食管第三狭窄进入胃及以下,由戒毒所收戒,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对既往吞食的异物,在胃或下消化道内的,如无并发症可收戒;游走到非重要脏器和部位,如无并发症可收戒,如异物已游走到重要脏器或部位的应审慎对待。如短时间内异物未通过十二指肠进入空肠,内腔镜治疗为首选;异物通过十二指肠进入空肠及以下,或游走到其他非重要脏器和部位,情况稳定,可保守治疗,并进行X线追踪、观察;内腔镜、保守治疗无效或失败,或游走到其他重要脏器和部位,情况不稳定,有紧急手术探查的指征,应及时果断手术治疗。结论:对绝大多数吞食异物的吸毒者,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置后继续强制隔离戒毒。

吸毒者、吞食异物、治疗

R1 ;R65

2015-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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