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酲)”字音义》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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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酲)”字音义》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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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卷17“凤仙纲目”下李时珍曰:“人采其肥茎汋(酲),以充莴笋.嫩花酒浸一宿,亦可食.”其中“(酲)”字,刘衡如(1982/2002)作校语云:“(酲),字书无,疑‘挹’或‘脆’之误.” 关于“(酲)”的语义所指,刘敬林(2011)认为刘校疑“(酲)”是“挹”或“脆”于文义不通,并对“(酲)”音义做了重新考证,“(酲)”为“腌”“醃”的异体,为“浸渍食物”义;并认为“汋”同“瀹”,“浸渍”义,“汋(酲)”为同义连用.萧旭(2011)①基本赞成刘敬林的观点,认为“(酲)”为“腌”“醃”的异体,还补充了一条异文用例,即《御定佩文斋广群芳谱》卷47“凤仙”条引《别录》:“采肥茎,汋、腌,可为葅.”并进一步指出“腌”“醃”为浸渍食物,指用盐腌渍;“汋”同“瀹”,其本字为“鬻”;“汋、腌”谓或汋或腌,汋为熟食,腌则生食之;“汋、腌”是两种不同的食制方法,不是同义连用.彭达池(2012)对刘敬林文的观点提出商榷,根据版本源流情况及“脆”字异体考察,结合语境分析认为“(酲)”当是“脆”的讹误字.各位先生所说,读来收获良多.然从文献来源、文献异文、字际关系及语境来考校,其所论均有可商之处.我们认为“(酲)”当是“浥”之换形字,二者是由于造字的着眼点不同,替换形符所形成的俗字,“浥”,“浸渍”之义.理由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CYY039

201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6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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