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327.2013.07.009
帮老百姓就是帮自己——农民养兔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探索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农村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初始阶段,许多方面尚待完善,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百姓、农民专业合作社、养兔、经营基础、人民共和国、自愿联合、生产、农村、民主管理、经营服务、经济组织、家庭承包、合作社法、地方经济、初始阶段、农产品、利用者、经营者、互助性、农业
S829.1(家畜)
2014-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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