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534.2001.04.063
出生缺陷与生育年龄关系调查分析
文献报道[1]优生最佳生育年龄为25-29岁.本文就出生缺陷与生育年龄关系进行了调查.结果:1.1997-1999年24-29岁年龄段生育人数分别占年总生育人数的67.39%、68.54%、65.24%.2.1997-1999年每年24-29岁年龄段出生缺陷发生率与出生缺陷病种发生率[3]均为最低,其中24岁又分别明显低于24-29岁组段两发生率.本文认为防止出生缺陷优生最佳生育年龄应是24-29岁,这与我国晚婚晚育条例规定[2]相符.此外调查显示:1.1997-1999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133.11/万、157.12/万、187.65/万呈逐年增高趋势,2.一个出生缺陷儿可呈多种病症占比例17.31%,3.病种繁多,计26类,程度严重.这提示必须进一步加强优生措施的实施,本文强调了自我优生措施.
出生缺陷、生育年龄、关系、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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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2(儿科学)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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