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创医保”低自付”政策 减轻群众负担
长春市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启动实施以来,始终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谋求医保工作的创新发展.特别是2011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推出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低自付”办法,充分利用国家医改赋予医保的议价谈判职能,从解决虚高医药费和过度医疗入手,采取多层次的医保宏观调控措施,创造性发挥医保支付机制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通过医保支付机制改革的前瞻性探索,初步实现了患者减负担、基金保安全、制度可持续的目标,得到当时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国家医改办的充分肯定.
2019-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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