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46/j.issn.1674-3830.2018.7.010
徐州市特药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徐州市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将36种谈判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将曲妥珠单抗等18种药物21种药品纳入特药管理范围.为确保特药真正惠及患者,徐州市实施了定医疗机构、责任医师、零售药店和输注中心的"四定"管理,并采取了特定的医保报销政策及付费方式,通过六项措施加强合理用药监管力度.目前,已有1326人次享受到了特药待遇,医保基金累计支付0.786亿元,确保了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和待遇保障.
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政策
F840.684;C913.7(保险)
2018-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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