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班时"串岗"受伤 能否认定工伤
案情回放
田某是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车间操作工.某天,田某在工作过程中,见同车间班组的其他岗位人手紧张,影响到自己岗位的操作和工作效率,于是前去帮忙.在帮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左手被机器碾压,后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手碾压伤、左手背皮肤逆行撕脱伤、左手掌皮肤裂伤.事后田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立案调查,于数日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田某属于工伤.公司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田某为工伤的决定.
2018-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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