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46/j.issn.1674-3830.2017.2.015
浅谈运用工伤保险基本原则指导工伤认定工作
社会保险已突破了侵权责任的调整范围,着眼于在更广的范围内补偿受害人的损害,不考虑损害的原因和侵权责任。职工虽然在工作中伤亡,但其伤亡与工作不具有因果关系,其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和社会危害性,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工伤保险、理论、原则、方法
F840.684;C913.7(保险)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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