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46/j.issn.1674-3830.2017.2.007
浅析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定位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应对人口老龄化,使失能人员过上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长期照护保险的内涵和需求分析,在总结其他国家和我国先行试点地区制度模式的基础上,提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定位应为具有社会保险属性的独立险种,即应为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外的第六个险种,是社会服务而非医疗服务,其制度功能不仅仅是化解家庭经济负担,保障范围应从低水平起步,先满足重度失能老人的基本照护需求,筹资应体现保障公平和激励机制。
老龄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定位
F840.684;C913.7(保险)
2017-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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