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9/j.issn.1674-3830.2016.12.003
正确理解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
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医保的性质决定医改的性质,医保的保险属性决定了医改必须引入市场机制;二、医保是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形成的基础,医改中必须坚持充分发挥医保的谈判功能;三、医保为医改提供物质基础,必须保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医保为医改奠定物质基础,首先强调的是物质基础的合理性,要坚决反对对医保物质基础的不合理要求,其次强调的是医保的物质基础性作用要可持续,不能片面地提出增强医保的物质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医保的基础性作用不等于兜底责任。
保险属性、市场机制、谈判能力
F840.684;C913.7(保险)
2016-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