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9/j.issn.1674-3830.2016.7.006
特需药品纳入医疗保障必要性可行性与可及性分析--基于福州地区参保人员肺癌治疗实践
目的:研究特需药品纳入医疗保障必要性、可行性与可及性,为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分析福建省本级、福州市医保管理中心2012-2014年度参保肺癌患者住院和门诊大病数据,按年度统计医疗费用构成及用药情况。结果:统计期间治疗人次、医疗费用年复合增长率(CAGR)分别为17.65%、19.63%;不同治疗方案的年人均医疗费用区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1),经慈善援助后的靶向一线治疗年人均费用约为放疗或化疗的3/4;治疗费用与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比例分别为10.72%、59.76%;肺癌诊疗指南推荐用药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为19.80%,其中目录外的EGFR-TKIs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为2.48%,人次、金额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3.96%、148.79%。结论与建议:EGFR-TKIs等特需药品未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是其适用患者得不到有效治疗和个人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特需药品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及性。
基本医疗保险、特需药品、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治疗
F840.684;C913.7(保险)
2016-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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