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居民医保补助提高至420元/人·年
4月29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基础、基本医疗、个人缴费、东部地区、筹资标准、保险工作、财政部、通知、基数
R19;R95
2016-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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