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830.2015.10.030
西宁:探索按病种分级诊疗
青海省西宁市发布关于在该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全程管理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一级医疗机构强化基本医疗和临床服务功能,探索开展”50种+”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二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血液透析、儿科、中医等专科建设,探索开展”100种+”按病种(组)分级诊疗和按病种医保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该市要求,基层和县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疾病分类分级诊疗目录开展符合各自诊疗范围的诊疗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将符合诊疗目录的病种向上转诊(并发症除外).
西宁市、分类分级、一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试点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费改革、专科建设、重症医学、医保、血液透析、全程管理、目录、急诊急救、基本医疗、服务模式、服务功能、青海省、多发病、常见病
R19;X82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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