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来风
国务院决定10月起再降社保费率<br> 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上述新政实施后,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保费率、基准费率、会议决定、工伤保险、风险程度、发生率、行业、新政、失业、生育、基础、单位
F83;TP3
2015-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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