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保障需要社保与商保的衔接
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首先要坚持保基本的基本方针,把基本医疗保险做强。其次要做好基本保险与多层次补充保险的衔接,发挥整个医保体系的合力,不要让基本医保成为“无限保障”。
特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体系、基本方针、基本保险、补充保险、保障机制、多层次
R78;C91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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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体系、基本方针、基本保险、补充保险、保障机制、多层次
R78;C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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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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