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830.2011.08.024
对先行支付与代位追偿的思辨
@@ 新近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及由第三人造成工伤的先行支付及代位追偿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力地保障了工伤职工不因责任人对救治义务的推脱而贻误治疗的时机.
一、对先行支付的思辨
支付、代位追偿、工伤、社会保险法、救治义务、责任人、第三人、保险费、治疗、职工、问题、思辨、保障
F84;D92
2012-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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