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830.2010.04.010
”换汤不换药”还是”换药不换汤”——评药事服务费
@@ 今年2月11日,卫生部等5部委印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显然,药事服务费是针对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收入才增设的.
换药、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服务费、政府投入、医疗保障、药品、收入、收费标准、基金支付、改革试点、卫生部、政策、途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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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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