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830.2008.03.023
威海市生育保险注重发挥管理效能
@@ 1997年,山东省威海市建立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制度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两部分.生育医疗费实行对职工个人定额结算管理办法,顺产600元,剖腹产1000元,超过定额部分由生育职工个人负担.
威海市、生育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医疗费、管理办法、个人负担、定额结算、保险待遇、山东省、剖腹产、1997年、顺产、津贴、额部、度规
D91;F84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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