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830.2008.01.015
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简析
@@ 广州市自1995年7月1日起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起初时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顺产1600元,难严2400元的定额向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到90年代末,该标准已远远不能满足妇女生育医疗所需;同时,由于参保人及参保单位对生育医疗费无法监控,医疗费快速上涨,导致女职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当时迫切需要对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模式进行改革,建立一套保障水平适宜、管理科学、支付及时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
广州市、女职工权益、生育保险制度、医疗费、支付模式、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结算办法、管理科学、妇女生育、保障水平、医疗所、参保人、顺产、监控、定额、标准、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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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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