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与国家保护地体系
风景名胜区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保护地类型,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特质一脉相承.与单纯的自然保护地相比,她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与文化类保护地相比,她具有优越的自然景观环境本底,在国家保护地体系中独具特色.风景名胜区定位.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公共资源,风景名胜区事业是国家公益事业.中国风景名胜区是由国务院设立和命名的自然与文化交织、保护与利用兼得的国家保护地,具备文化与自然综合保护管理职能.在百废待兴的改革开放初期,国务院根据中国国情决定设立“中国风景名胜区”,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保护地类型.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邓小平同志访美第一次签订的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和文化协定就包含了风景名胜区与国家公园对应的交流内容.1982年,国务院正式建立风景名胜区制度,1985年颁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2006年颁发《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作为一种国家保护地类型渐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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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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