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1070.2018.03.004
癫痫先兆:症候学和神经生理学
1 先兆的现象学
先兆,在拉丁语和希腊语的语源中意为"微风"或"柔和的空气",曾被Hughlings Jackson描述为"所谓的警告".癫痫先兆在1981年的癫痫发作国际分类中被定义为"在意识丧失前发生的,并且随后能保留记忆的那部分发作",相当于是一次单独出现的简单部分性感觉发作.在2010年国际抗癫痫联盟(ILAE)关于分类和术语的提案中,癫痫先兆相当于一次仅涉及到主观感觉和精神症状的局灶性癫痫发作 [1].癫痫先兆通常很短暂,仅持续几秒至几分钟,偶尔持续时间较长,或者短时间内反复发作,可能是部分性癫痫持续状态.先兆在癫痫发作(典型的行为和认知改变)之前出现时很容易被识别,但在一些病例中,先兆之后并没有出现进一步的临床症状,特别是一些描述不清或者继发于其他不适症状如恶心、焦虑等,临床上难以判断其是否为癫痫性发作,这对于临床医生是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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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42.1(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2018-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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