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护理干预结合生活指导在斜视矫正术患儿康复护理中的实施价值
本文分析认知护理干预结合生活指导在斜视矫正术患儿康复护理中的实施价值,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2019年5月-2020年9月我院收治的94例斜视矫正术患儿,均符合斜视诊断标准且符合斜视矫正术指征[1],年龄>3岁,患儿或其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排除合并其他眼部疾病,合并分立垂直性偏视及调节麻痹,有斜视手术史者.按照奇偶数分组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各47例.对照组:男24例、女23例,年龄4~12岁、平均(7.61±1.54)岁,疾病类型:共同性内斜视16例、共同性外斜视21例、上斜肌麻痹10例;观察组:男25例、女22例,年龄4~13岁、平均(7.52±1.60)岁,疾病类型:共同性内斜视15例、共同性外斜视22例、上斜肌麻痹10例.两组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均衡可比.
认知护理干预、斜视矫正术、康复护理、生活指导、实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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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3.6;R779.6;R614
2023-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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