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5495.2006.02.107
"举证倒置"对护理记录新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 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给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带来较大压力.同时,2002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将护理记录纳入了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的客观资料的范畴,对护理记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举证倒置、护理记录、医疗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因果关系、医疗过程、医护人员、损害结果、诉讼证据、司法解释、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国务院、资料、压力、民事、过错、复制
23
R47(护理学)
2006-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