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408.2007.19.003
关于药品委托生产的思考
目的:推动药品委托生产的良性发展.方法:应用供应链委托生产理论,分析目前药品委托生产中存在的种种误区,思考并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药品委托生产需要前提条件,那就是委托方(制药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并建立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才可以委托生产,其他任何非生产企业如科研机构、商业企业都不能委托生产.
药品委托生产、误区、思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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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F27(药事组织)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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