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408.2005.07.001
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条件的探讨
@@ 编者按: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药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可见,临床药学已成为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但能否切实、有效地开展临床药学,除了有赖于临床药师制的建立以外,更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人去贯彻执行,因而有必要设置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门槛.为此,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成都军区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的专家们草拟了<临床药师任职技术(准入)条件>并投寄本刊,希望刊发后引起医院药学界的共同探讨,以求得共识.
临床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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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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