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351.2020.01.002
历史与逻辑: 从国家消亡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论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国家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列宁对"国家消亡论"的必然性与长期性的双重认识,尤其是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视为社会主义,奠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可能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是民族国家,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民族国家形态是由中国近代以来的半殖民地历史所决定的,同时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在资本主义时代无可避免的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马克思主义者在资本全球化时代审时度势的世界政治构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具有普遍性意义,"中国特色"不是地域性的特色,而是世界历史的具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论、人民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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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6(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研究"18BKS087
2020-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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