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351.2018.06.008
党组: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关节点——兼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的建议
党组是国家各机关中的领导核心,因其所在国家机关在组织属性、工作目标和具体职责上的不同,而在角色与功能上表现出各自的个性或差异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主要在共性方面进行了规定.党组需结合实际情况增加自身适应性,在《条例》修订时注意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客观要求.一是明确不同国家机关中党组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明确对人才政治性要求和专业性要求并重原则.二是明确授权党组制定党内法规权限及其效力位阶,为其进行自我管理的下位法规制定提供依据.三是明确党组职责及党组会议的议事内容与范围、议事程序规则与方法.
党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依规治党、依法治国
11
D262(党的建设)
2019-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