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480.2015.07.134
图示教学法在应交增值税核算教学中运用二例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增值税核算包括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视同销售和交纳增值税等内容,其中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学生容易混淆,是教学中的难点,运用图示教学法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难点问题,本文对该法实施过程予以说明,以期能在教法上有所创新。
图示教学法、增值税、运用
G84;G42
2015-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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