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后运费之财税处理
“营改增”前,交通运输劳务属营业税应税劳务,税率3%,“营改增”后,交通运输劳务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税率11%。本文就常见运费的收取与支付,根据“营改增”前后不同的税法依据,对其财税处理进行浅析。
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运费
F81;TP3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JK042;2012年度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务管理专业粤教高函[2012]204号资助。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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