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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后运费之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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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交通运输劳务属营业税应税劳务,税率3%,“营改增”后,交通运输劳务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税率11%。本文就常见运费的收取与支付,根据“营改增”前后不同的税法依据,对其财税处理进行浅析。

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运费

F81;TP3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研究项目批准号2012JK042;2012年度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务管理专业粤教高函[2012]204号资助。

2014-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3-6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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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4/F

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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