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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480.2009.11.016

会计准则和税法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分析

引用
@@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及其理解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通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有时也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人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会计准则、税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公允价值、长期股权投资、支付、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补价、交易、概念、存货

F23;F2

2010-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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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480

11-3064/F

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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