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消费税计算方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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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480.2004.08.017

关于改进消费税计算方法的建议

引用
@@ 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其他方面,应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

消费税、价格计算、纳税人、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税价格、组成、自产自用、暂行条例、在建工程、应纳税额、税法规定、粮食白酒、计算公式、集体福利、薯类、生产、卷烟、定额、从价

F23;TU7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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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480

11-3064/F

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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