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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8480.2004.02.008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引用
@@ 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及纳税调整,有三种做法: (一)纯收入法 纯收入法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办法>在企业出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因此,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单位在接受固定资产时,将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借方,同时以相等的金额计入"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这种纯收入法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如下问题: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收入法、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资本公积、账户、纳税调整、出售、财务处理、余额、借方、费用、单位

F23;F81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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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8480

11-3064/F

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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