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8480.2003.04.018
债务重组损益的纳税调整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于1998年6月12日公布,2001年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确认重组收益.重组过程中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会计上的这种规定与税法的要求存在一些差异,本文就此谈些看法.
债务重组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公积、重组收益、重组过程、修订、当期损益、债务人、债权人、税法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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