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5/j.issn.1006-0863.2021.07.08
行政许可注销制度的实施困境与体系建构
《行政许可法》虽然规定了行政许可注销制度,但仅仅规定了法定适用情形,并未在行政许可注销制度的执行层面设计出可操作、有区别的实施程序,这使得行政许可注销制度在具体实施中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和效果.针对行政许可注销立法层级较低且程序规定不统一的现实难题,立法机关应在《行政许可法》中准确界定行政许可注销的性质,并从优先保障行政许可注销效率价值的目标出发,兼顾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构起行政许可直接公告注销、依职权启动注销、依申请启动注销等程序有所区别的规范运行体系,以充分实现行政许可注销制度的价值功能.
行政许可;注销制度;法律属性;运行体系
D035(国家理论)
2021-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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