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5/j.issn.1006-0863.2021.03.17
公共安全领域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困境及其调适
告知承诺制作为一种新型规制工具,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进行"规制对话",激励行政相对人自愿合规,是"违法"责任向"失信"责任转化的桥梁,有助于激活规制体系中的"第三方信任"机制.在实践中,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合规成本较高,公众的风险容忍度较低,加上失信惩戒的边际效益有限,使告知承诺制在进入公共安全领域之后可能面临困境.《行政许可法》设立行政许可评价制度,旨在寻求经济自由和公共安全之间的最优平衡点.行政机关可以借鉴"规制影响评估"的思路,对行政许可评价制度进行优化升级和拓展应用,将其作为选择和运用规制工具、从而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边界的重要手段.
公共安全、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
D035(国家理论)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深化北京市应急管理执法改革研究"编号:19JDFXA002
2021-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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