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735/j.issn.1006-0863.2019.02.21
论电子政务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美国经验与启示
为平衡电子政务中“信息效益”与“信息保护”二者间的价值张力,美国通过制定法律与行政备忘录,构建出一套庞杂但完备的规则体系,实现对政府信息行为的规范与公民信息权利的保障.数据生命周期的隐私保护机制、隐私风险评估体系、信息隐私管理的专业化,构成美国电子政务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则.通过探究与总结美国经验,结合我国在电子政务发展中呈现的公民隐私保护隐患,我国应采取公私分立的信息保护立法模式,明确电子政务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
电子政务、信息效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模式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研究”17VZL010
2019-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