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8.07.12
在地内生性:社会组织自主性的微观生产机制——以福建省Q市A社工组织为例
社会组织的自主性是衡量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能否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的一项重要指标.既有研究主要围绕国家和组织关系而展开,忽略了组织与社会间关系这一重要研究线索,从而导致对组织内生性情况缺乏应有关注.本文通过对福建省Q市A社工组织为例的分析,首先从组织的诞生方式进行辨析,区分了两类不同的内生性,即在地内生性和抽象内生性;继而基于在地内生性概念,从组织策略角度出发,分析了两种不同类型内生性所决定的不同组织策略对社会组织自主性发展产生的影响;最后,基于对基层社会需求及社会力量与社会组织自主性生产之间关系的系统分析,论证了“在地内生性”是社会治理语境下社会组织自主性生产的一种微观机制.
社会组织、自主性、在地内生性、社会治理、生产机制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治理创新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15CSH008;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转型困境与公共性建构——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18NDJC130YB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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