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7.08.05
大数据与公共安全:概念、维度与关系
大数据与公共安全的良性互动需要兼顾公共安全的双重属性.在科学维度,一方面,通过在线社会聚合、信息扩散、众包协作和集体智能四种机制,公共安全事件促进大数据的生成;另一方面,通过改进实体性风险和建构性风险的管理,提升灾难预防的针对性和应急响应的协同性,改善危机沟通的精确性与交互性,大数据也可以促进公共安全管理.在价值维度,在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公共安全正在成为优先价值,这可能导致数据监控、隐私泄露、权力侵害等“副作用”.这些大数据潜藏的新兴风险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只能进行适应性治理,在最大程度上限制大数据的反功能.
大数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兴风险与公共安全体系的适应能力研究”13AGL00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理论、方法与应用创新”71390521;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中国公共安全体系当前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研究”NCET-13-0284
2017-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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