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7.05.05
基层执法中的差序格局:理解社会治理的一个本土性视角——以城管执法为例
本文从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根据执法机构和基层执法人员所处的结构性位置,探讨基层执法中差序格局出现的内涵、机理和发生机制.研究发现,作为政府一部分,执法工作却由于处于政府工作的边缘位置而不得不为了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而妥协;因“治理体系碎片化”,本应多个部门联合的执法工作却由于不同的部门利益导致部门博弈,反而极大限制了单个部门的公平执法;而科层制结构底端的基层执法人员不仅要承受组织内部自上而下的各种压力,还要承受来自城市原子化社会结构中的生活风险,为此,基层执法人员不得不利用信息传递结构中的信息不对称优势和公务员身体结构的保护,通过策略性变通使用法律法规来构建出一个不平等的执法差序格局.
结构功能、城管执法、差序格局
D035(国家理论)
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研究”14JZD030
2017-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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