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6.11.12
试论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前提性条件
在新兴公共生活空间大量涌现的背景下,遵守公共规范的呼声日益强烈,因此探讨提高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具有现实紧迫性.元规范是决定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文化前提,进出门槛是决定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外在制度条件,组织化是决定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制度内化条件,这三个要素是影响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强弱的必要条件.身份可见性是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客观条件,主体的自我身份认同是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主观条件.这二者共同构成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有效与否的必要条件.这五个因素功能不同又互补,共同决定了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的有效与否和强弱.
公共生活空间、行为规范、约束力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行政自由裁量的公共性研究”15XKS011
2017-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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