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6.07.07
结构、资源、主体:基本公共服务协同治理
协同治理机制顺应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回应需求、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系统结构、治理资源、行为主体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协同治理的三重脉络,揭示了协同治理机制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内涵与运作逻辑.在结构层面,它要求适应环境约束、保持内部协调、增强系统的调适性;在资源层面,它利用资源的分散性、差异性与可替代性,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并重视资源价值的提升;在主体层面,它要求发挥政府主导、市场与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作用,实现多元主体优势互补与协力共建.
基本公共服务、协同治理、资源整合、角色定位
D035(国家理论)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11JZD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建构研究”14CZZ036
201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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