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5.07.008
让政务公开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
政务公开是政府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义务,也是现代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它既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也是对行政相对人的保障.
政务公开必须成为一种行政程序上的义务.目前,多数情况下政务公开实际上还是从行政命令的角度,或者从行政指导的角度开展工作,很可能得不到全面真正的落实.
政务公开、政府、法律义务、行政相对人、行政指导、行政权力、行政命令、行政程序、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法治国家、程序义务
X38;F20
2015-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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