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5.03.22
农村耕地“三权分置”发展方向探究——以改革开放以来耕地权属变革为切入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耕地权属关系历经了三次变革,前两次分别是变封建的土地制度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第三次耕地权属关系变革是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文在分析当前我国耕地权属变革的基本态势和困境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耕地权属变革趋向的各种主张及其利弊得失,并提出我国耕地权属变革下一步发展的趋向,即坚持耕地集体所有制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村集体收回耕地的承包权,再通过租赁的形式将耕地租给“善耕者”经营使用.
耕地权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权分置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北部边疆历史与现状研究”BJXM2013-33
2015-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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