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5.01.02
缺失与建构:公共冲突治理视域下的政府信任探析
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公共冲突治理的主导力量.实践经验表明,公共冲突治理既不能只靠“强权力”硬推动,也不能依靠妥协让步而勉强维系,而必须以博弈双方的互信为基础.因此,政府信任是公共冲突治理的基础要件.公共冲突的特点和当前社会现实情况表明,政府信任缺失成为公共冲突治理的突出症结.结合当前的社会结构和公共冲突的特点,合作型信任是公共冲突治理的理想图景.为此,要从理念转变、制度建设、官员素质提升和公共精神培育等方面建构良好的政府信任.
公共冲突治理、政府信任、合作型信任
D6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公共领域冲突管理体制研究”13AGL005
2015-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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