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14.02.06
论中国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破”与“立”
经过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改革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本文认为目前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仍亟需改革观念、分类标准以及路径选择的破题,总体改革战略应该是在科学分类基础上的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即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应以追求和实现国家整体利益和政治价值为目标,具体可分为承担行政执法与监管功能、政策研究与咨询功能的两大类组织.在改革路径上,可以选择政府机构、部门代理机构、公法行政实体,以及社会机制、国家机制或兼具二者特点等多种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事业单位、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D601(政策、政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类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研究”08JA630006
2014-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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