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协议之强制执行力探析——基于效力位阶、政治传统、文化传统的视角
行政调解作为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定纷止息、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显著的实践意义。然而,由于依法达成的行政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产生了权利人诉累增加、义务人违约成本低廉、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双重浪费、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优势无法发挥等问题,导致行政调解的优势难以发挥。鉴于此,首先应从效力位阶、政治传统、文化传统的视角分析行政调解协议的应然效力,然后就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出若干制度保障意见和程序建议。
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位阶、政治文化传统
C926.13(人口学)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105